集团发布通知要求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 2009-09-10

9月9日,集团公司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二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通知提出以下四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自检备查工作。请各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检备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治理。

二、密切结合“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开展工作。请各企业结合“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京内企业及外埠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重要生产部位、关键生产环节、重大危险源点进行重点检查,并认真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及生产生活用电、消防等设施的管理,加强对食堂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同时,集团办公室、党务工作部、计划发展部还联合发出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维稳工作自查、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生产安全等各项工作。在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方面,要求各单位突出抓好生产安全工作。京内各企业及外埠各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所属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需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发生任何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实施响应,并按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要求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各企业要加强所属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国庆期间禁止外地车辆进京的有关规定,公车一律封存停驶。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杜绝交通责任事故发生。